2025年馬來西亞公司注冊類型與完整流程
| 更新時間 2024-12-01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服務項目 馬來西亞公司注冊 服務優勢 提供一站式服務解決方案 附加服務 境外公司開戶/境內合規手續辦理 聯系電話 13648085207 聯系手機 13648085207 聯系人 李經理 立即詢價 |
一、在馬來西亞注冊本地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是馬來西亞Zui常見的公司類型。公司注冊適用2016年公司法,作為獨立的法律個體,股東就公司的債務損失承擔有限責任。籌集資金的方式是發行股份,而要繳納的稅項為公司稅。
外國投資者在馬來西亞設立的公司,盡管有外資持股,但因在馬來西亞成立,仍被視為本地公司,與由馬來西亞公民設立的公司具有同等待遇。設立私人有限公司需要向馬來西亞公司注冊委員會(SSM)申請注冊,要求委任至少一名馬來西亞人或者在馬來西亞有住所的外國人(居住超過182天的外國人,提供租賃協議、房產證或者顯示其名字的水電單,以及合法居留簽證)作為公司董事,以及至少一個股東。在委任董事時,通常的做法是可以聘請馬來西亞人擔任提名董事(nominee director),在委任之前需要對該馬來西亞人的背景進行盡調,確定其不存在破產、銀行黑名單、觸犯刑法等問題,同時簽署一份聘用董事協議以排除該名義董事對公司業務的影響,防范個人風險。
外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沒有限制,但特定行業除外。比如物流外國投資者Zui多持股70%,而馬來西亞國民持股Zui少應達到30%。又比如在油氣行業,外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受到限制。外資可以與馬來西亞本國公司合資參與石油服務行業,但如果外資是主要股東,其股權占比不得超過49%。在服務業,外國投資者在通信、批發和零售、保險和金融領域的持股比例也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二、馬來西亞公司成立流程
①準備注冊資本、聘用合資格的秘書、尋找合適的辦公室地址
②準備注冊文件,如董事會備忘錄、公司章程、董事和股東簽署文件
③在MyCoID平臺上注冊賬戶
④到SSM柜臺啟動賬戶
⑤登入MyCoID賬戶,搜索并預留公司名稱,有效30日
⑥填寫表格(Superform),并提交所需的注冊文件
⑦支付公司注冊費,通過電郵收到公司注冊證書
⑧申請公司銀行賬戶、營業執照(如適用)
三、馬來西亞公司注冊資料
①擬議公司名稱
②業務性質和說明
③董事和股東的信息、身份證
④營業和注冊地址以及實收資本
⑤公司章程(印花稅要100令吉,可在內陸稅收局蓋印花)
⑥合規聲明
⑦因個案不同,公司委員會要求的文件可能有差異
四、馬來西亞公司成立后的合規要求
①公司注冊成立30天內,委任首位公司秘書,公司秘書必須持有西亞公司注冊委員會認頒發的牌照。公司秘書的地址為公司注冊辦事處,《公司法2016》要求的法定文件必須保存在公司注冊辦事處;
②會計及其他顯示公司交易、損益、財產等狀況的文件,在交易完成60天內完成記錄,并保留7年,以備內陸稅務局查詢;
③財務報表。新公司在注冊成立后的18個月內編制財務報表,并發送給股東或/和債券持有人;
④將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報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提交給馬來西亞公司注冊委員會,除非是符合條件豁免審計的公司;
⑤每年分兩次向內陸稅務局提供應納稅額估算,并可根據該應納稅額分期付款;
⑥申請公司稅務號碼,并進行各項與人力資源管理有關的登記,例如雇員公積金管理局,社會保險機構等;
⑦根據馬來西亞銷售及服務稅的指導目錄注冊銷售稅或者服務稅;
⑧中小型企業(實繳資本為250萬馬幣以下的企業) 的首60萬令吉應繳稅收入征稅17%,其應繳稅收入的余額按24%的稅率征稅。此外,根據公司所進行的活動類型,某部分的特定企業和課稅對象可享有稅收優惠。例如被確定為先鋒地位的企業,Zui多可以豁免10年的所得稅。
五、在馬來西亞注冊一家外國公司
外國公司(Foreign Company)是外國總公司在馬來西亞設立的分公司。據2016年《公司法》,外國公司的定義是:
(a)在馬來西亞境外注冊成立的公司、合作社、社團、團體或其他團體;或(b)非法人社團協會,或根據其原屬地法律可以起訴或被起訴的其他團體,或以為此目的而正式任命的團體或團體的秘書或其他官員的名義持有產業,在馬來西亞沒有總部或主要營業地。
因為它們僅是母公司的延伸,所以必須使用外國母公司的名字,不得擅自變更公司名稱。此外,它們不是作為一個新實體注冊成立,而是母公司在外國的分支機構,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可以委任任何人擔任公司董事,不像馬來西亞本地公司一樣,對公司董事的國籍或者居住地有所要求,然而分公司必須委任一名在馬來西亞居住的人根據授權委托書作為分公司的代理人。代理人對分公司根據《公司法2016》要求采取的行為和事項負責,并對分公司因違反《公司法2016》所受到的懲罰承擔起個人責任,除非通過法庭審理確認該代理人不需要對此類懲罰承擔個人責任。
分公司不能在馬來西亞從事零售和批發的貿易行業,由于馬來西亞政府規定該類商業行為必須由本地公司從事。除此之外,在稅務和繳納費用上,和設立本地公司也有不同:
六、稅務要求
分公司通常被認為是馬來西亞的非納稅居民,因此不能夠享受馬來西亞對本地公司的稅收優惠,然而,如果該分公司能夠向內陸稅務局證明,其管理或控制公司運營、商業行為均在馬來西亞完成,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被認定為稅務居民。
作為非稅務居民,分公司的統一稅收為24%。外國分公司向馬來西亞公司注冊委員會申請注冊。第一程序步驟是線上提交分公司名字,并繳交50令吉。如果公司的名字獲得了批準,它將由批準日起保留30天。(保留期限可以延長至另外的30天,公司須在每次的申請延長繳交50令吉的費用,Zui多延長至180天)
七、馬來西亞公司注冊費用要求
對于股本不超過一百萬馬幣的公司,支付給SSM的注冊費為5千馬幣;
介于一百萬至1千萬馬幣則為2萬馬幣注冊費;
1千萬至5千萬馬幣為4萬馬幣注冊費;
5千萬馬至1億馬幣為6萬馬幣注冊費;
超過一億股本額的公司的注冊費為7萬。
這部分費用遠高于本地公司的注冊費,因此大部分外國投資者在馬來西亞開展業務,通常不會選擇此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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