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東南亞國家——印尼公司注冊實務問答
| 更新時間 2024-12-01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服務項目 印尼公司注冊 服務優勢 提供一站式服務解決方案 附加服務 境外公司開戶/境內合規手續辦理 聯系電話 13648085207 聯系手機 13648085207 聯系人 李經理 立即詢價 |
東南亞國家投資系列——印尼公司注冊實務問答
一、印尼企業是否要求股東實繳出資?
通常來說,外商直接投資印尼有兩種商業模式:1)以外商投資為目的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性質的當地子公司(Perusahaan Penanaman Model Asing或PMA公司);2)設立代表處(RO)。其中,RO是由一家外國公司設立的授權辦公室,它沒有法律實體地位且允許經營活動的范圍較為有限,一般包括開展市場調查和溝通協調。
針對第一種PMA公司模式,總投資額必須超過100億印尼盾(或等值美元,約70萬美元)。實收資本的金額至少為25億印尼盾(或等值美元,約17.5萬美元),且Zui終必須等于認繳資本。值得注意的是,總投資金額可以是股權和債權的組合,債權包括股東借款,但是股權和債權通常有一定比例,一般不超過3:1。
二、印尼企業可以是的外資嗎?有Zui低股東人數的限制嗎?
印尼目前采用鼓勵投資清單(Positive Investment List)規定外商投資,包括優先行業(Priority Sectors)、特定要求和限制的業務領域(Business Fields with Specific Requirements or Limitations)、鼓勵與本地中小企業合作的領域( Corporations with Cooperatives & Local MSMEs)及禁止領域( Closed Sectors)。其中,優先行業不但可以外資持股,還可享受稅收優惠等激勵政策;除清單中列明的特定要求和限制、與本地中小企業合作及禁止外商進入的領域外,其余均可以由外國投資者持有股權。印尼公司法要求有限責任公司至少兩名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法律實體。對于可由外國投資者投資持股的行業,外國投資者的第二位股東可以是其關聯方。
三、委派中國國籍人士擔任董事、監事,是否有特殊的限制和要求?
在印尼,外資企業可以委派外籍人士擔任董事和監事。該等人員需要辦理工作簽證(KITAS)以及外籍員工聘用許可證(IMTA)。值得注意的是,外籍董事在印尼履職期間,通常被視為稅務居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需要為外籍董事辦理納稅登記號(NPWP)。另外,根據印尼公司法,在董事會成員中必須有至少一名印尼本地居民作為常駐董事。但是,監事會成員可全部為非居民。
四、在印尼雇傭當地員工,有什么特別需要注意的?
在印尼,沒有法律直接規定雇傭本地員工的Zui低人數,雇主可以雇傭外國員工,該名外國員工需要有一位印尼公民作為“工作伙伴”。雖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地員工和外國員工的比例,但通常實踐中,1:1或者1:3均可以被接受。但如雇傭當地員工,應當給與該等員工與外籍員工同等的雇傭條件和權利。另外,印尼各省通常會有自行設定的Zui低工資,雇主應當遵守。同時,雇主需要為員工注冊印尼的社會保險,并在每年宗教假日前支付宗教假日津貼。
關于印尼公司注冊相關問題可咨詢鑫達李經理,另外,中國投資者以企業直接出資投資印尼,需要辦理odi備案手續,具體辦理事宜歡迎垂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