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之為什么要辦理ODI備案?
| 更新時間 2024-12-01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辦理業務 odi備案登記 辦理時間 周期1-3個月 增值服務 盡調報告/可研型報告/文件公證 聯系電話 13648085207 聯系手機 13648085207 聯系人 李經理 立即詢價 |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之中規定為何要辦理ODI備案?歸根結底是為了中國境內企業資金合規出境,在出海過程中我們需要了解的是,在哪些情況下需要境內機構出示ODI備案文件,實務中常見的情形有:
1、境內機構對外投資時,有匯款到境外的需求,銀行會要求企業提供ODI備案文件,銀行才會同意進行匯款操作;
2、境內機構的國外子公司在開立當地的銀行賬戶時,當地銀行可能會需要內地母公司打一筆款項到這個賬戶作為激活款,那么,境內母公司要提供ODI備案證書,銀行才會同意匯款到境外;
3、如果境內機構在海外設立的子公司,有再返回國內設立外資企業的需求,在國內新設外資企業開立外匯銀行賬戶時,銀行會要求提供之前國內公司對海外子公司投資所申請的ODI備案文件;
4、境內機構投融資需求較大,需要合并財報時,需要做境外投資備案,才能合理地將境外子公司業務并表。
由此可以看出,境內機構在對外投資、經營過程中,尤其是出現資金跨境流動的情況時,均需要出示ODI備案文件,而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二條,前述“投資”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獲得境外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等權益;
(二) 獲得境外自然資源勘探、開發特許權等權益;
(三) 獲得境外基礎設施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四) 獲得境外企業或資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五) 新建或改擴建境外固定資產;
(六) 新建境外企業或向既有境外企業增加投資;
(七) 新設或參股境外股權投資基金;
(八) 通過協議、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業或資產。
而不辦理ODI備案將導致:資金無法通過銀行合法匯出,未來境外主體所獲利潤也將面臨無法返回境內、境外子公司無法完成返程投資,影響海外上市進程、無法享受我國政府相關補貼和獎勵,包括境外知識產權糾紛和“兩反一保”應訴補貼等,更有甚者境內主體將在一定時限內被禁止任何境外投資行為。相關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境內主體中止或停止實施該項目并限期改正,對境內主體及有關責任人處以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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