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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規丨粵港兩地車牌辦理政策發生變化

      更新時間
      2024-12-01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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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介紹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近日發布消息:為適應新形勢發展變化的需要,進一步推動粵港澳人員交流和經貿往來,更好服務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經粵港、粵澳商定,聯合推出完善粵港澳跨境非營運小汽車指標管理的工作措施,一起來看看粵港兩地車牌辦理政策新規。

      一、擴大跨境小汽車辦理范圍,放寬辦理條件

      (一)投資類指標

      1.到廣東省投資的國外、港澳臺商戶,其上一年度在廣東省納稅數額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辦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申辦第1輛商務車指標的,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須達到15萬元以上;申辦第2輛商務車指標的,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須達到50萬元以上;申辦第3輛商務車指標,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須達到100萬元以上;從申辦第4輛商務車指標起,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每增加100萬元即可增辦1輛商務車指標,Zui多不超過15輛。

      2.廣東省企業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1輛內地入出香港商務車指標。

      3.對企業上一年度納稅數額條件,不再區分山區和非山區,每年年底根據指標使用、口岸通行能力及全省企業納稅平均水平等情況進行調整,上下調整幅度不超過20%。

      粵港車牌新辦及延期條件梳理

      (二)人才類指標

      在港澳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學現任校長,以及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A卡的港澳臺、外籍人士,可以申辦1輛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

      (三)捐贈類指標

      改革開放以來海外華人華僑、港澳臺同胞捐贈累計金額達300萬元以上,或者社會團體捐贈累計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1輛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

      (四)人大代表、政 協委員的資格類指標辦理條件不變。

      (五)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粵港商務車指標的辦理條件、范圍按照原規定執行。

      二、粵港兩地車牌延期要求

      1.投資類指標。有效期為1年。指標到期后,可以辦理延期;符合以下條件的,延期1年:

      (1)行走港珠澳大橋口岸的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持有人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須達到5萬元以上。

      (2)行走港珠澳大橋口岸以外其他口岸的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持有人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須達到15萬元以上,并以15萬元為基數,每15萬元可以辦理1輛商務車指標延期。

      (3)內地入出香港商務車指標,持有人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須達到30萬元以上。

      (4)高新技術企業辦理的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續期不再要求看資格證書。

      對這類指標延期的條件,將根據辦理條件的調整作出相應調整。

      2.人才類指標。2024年5月1日后變更為長期有效。

      3.資格類指標。2024年5月1日后變更為長期有效。

      4.捐贈類指標。長期有效。

      5.港珠澳大橋口岸粵港商務車指標的有效期按照原規定執行。有效期屆滿后,按照新規定執行。

      (二)對于投資類指標,自辦理獲準之日起除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嚴重損毀、滅失等特殊情況外,3年內不得更換車輛,不得在同1年內更換主駕駛人和后備駕駛人。

      (三)指標辦理獲準后,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統一發放批文。批文有效期1年,到期后可辦理延期,符合規定的予以延期,每次延期1年。

      批文延期前,其對應機動車在內地發生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須處理完畢。

      (四)辦理人應當自領取批文之日起的6個月內到海關、邊檢部門辦結備案手續。

      如果有任何關于粵港澳車牌辦理的疑問或需求,歡迎咨詢。鑫達李經理在為客戶辦理粵港澳兩地車牌辦理的整個過程中為客戶提供政策解讀,疑難問題解決,幫助您及企業實現粵港車牌辦理,在辦理和交付及后續粵港澳兩地車牌維護的每一環節都能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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