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發改委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政策規定(西藏)
| 更新時間 2024-12-01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辦理業務 境外投資備案辦理 辦理時間 周期1-3個月 增值服務 盡調報告/可研型報告/文件公證 聯系電話 13648085207 聯系手機 13648085207 聯系人 李經理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西藏作為自治區出海企業也愈發增多,本文為大家剖析西藏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針對出海投資企業制定的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指南,從申請步驟、辦理流程、辦理材料等多個方面講解,旨在為西藏出海企業提供參考,致其資金合規出入境。
一、基本步驟
進入西藏自治區政務服務網站,找到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關于西藏發改委境外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指南有任何疑問,可咨詢鑫達李經理,全國代辦。
二、西藏發改委境外境外投資備案受理條件
西藏自治區境內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建設非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地方企業投資3億美元以下境外投資項目。同時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不危害經濟安全、社會安全、生態安全等國家安全;
(二)符合相關發展建設規劃、產業政策和技術標準;
(三)合理開發并有效利用資源;
(四)對重大公共利益不產生不利影響。
三、西藏發改委境外境外投資備案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3、《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4、《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 “十二、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前款規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業投資項目和企業投資3億美元及以上項目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四、西藏發改委境外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材料
1、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的請示
2、境外投資項目備案表模板
五、西藏發改委境外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流程
鑫達咨詢提供全面的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服務,如有疑問或需協助,請隨時咨詢李經理,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本文由李經理個人撰寫,未經許可嚴禁AI洗稿與抄襲,侵權必究。
相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