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ODI備案辦理新規政策解讀及實操流程
| 更新時間 2024-12-01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辦理業務 odi備案辦理 辦理時間 1-3個月 增值服務 盡調報告/可研型報告/文件公證 聯系電話 13648085207 聯系手機 13648085207 聯系人 李經理 立即詢價 |
全國外匯局ODI備案辦理新規政策解讀及實操流程 ,企業在申請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時,外匯管理新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管理政策與流程
備案登記制轉為審核登記制:根據發改委第56號令《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企業外債的備案登記制已轉為審核登記制。這意味著企業在進行境外投資時,需要經歷更為嚴格的審核過程。
資金用途明確:新規定要求企業在境外投資時,必須明確資金的用途,確保資金用于合規的境外投資項目。
外匯作為國家重要的資產,是國家財政bukehuoque的一部分,我國對于外匯監管是非常嚴格的,因此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等條例!
二、境外投資備案條件
1、主體和成立時間要求:主體需要為我國境內依法成立的企業。但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如果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
2、股東背景、資金來源、投資真實性要求:企業需要具體說明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資金來源(如自有資金、銀行貸款等合規方式獲取的資金)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的真實性。
3、財務要求: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凈資產回報率高于5%,同時資產負債率低于70%。
三、境外投資備案材料
企業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表
2、投資主體身份文件,如營業執照等
3、公司董事會決議或相關的出資決議
4、證明投資主體及合作外方資產、經營和資信情況的文件(如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等)
5、投標、購并或合資合作項目,中外方簽署的意向書或構架協議等文件
6、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境外投資備案流程
1、發改委立項: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項目,報送項目信息,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2商務部審批發證: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企業應在收到證書2年內在境外開展投資。
3、外匯管理局備案:銀行放外匯,外管局監管。投資金額500萬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門匯報。外管部門審核后,向境內企業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
五、境外投資備案常見問題解答(新規定)
01、境內企業A以技術參股境外企業b,僅提供生產所需關鍵技術,無資金投入,獲得30%b的股權。該類情形是否適用11號令?
答:11號令所稱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包括投入貨幣、證券、實物、技術、知識產權、股權、債權等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境內企業A通過投入技術而獲得境外企業b的股權,屬于11號令所稱境外投資,適用11號令。
02、境內企業A持有香港制造業上市企業a的10%股權,現擬從香港二級市場購買2%股權,完成后將持有企業a的12%股權。該類情形是否適用11號令?A在二級市場購買股份無法出具購買協議,應如何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備案手續?
答:境內A公司在已持有香港企業a的10%股權情況下,繼續在二級市場購買2%股權,屬于直接投資,即屬于11號令所稱境外投資,適用11號令。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發布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年版)的通知》(發改外資〔2018〕252號,以下稱11號令配套格式文本),項目實施前無法取得協議或類似文件的,投資主體作出合理、充分的說明后可以不提供相關附件。
03、境外企業B擬將其境外子公司b注資給境內子公司A,以增加A的注冊資本金,由此A獲得了境外b的股權。該類情形是否適用11號令?
答:如果境內企業A未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僅因母公司注資而獲得境外企業b的股權,不屬于11號令所稱境外投資,不適用11號令。
04、境內工程承包商A與境外礦山項目業主B簽署了工程承包項目協議。B向境內C銀行申請融資,A為B的還款義務向C銀行提供了擔保,B將礦山項目抵押給A作為反擔保。該類情形是否適用11號令?
答:上述情形為企業間融資擔保活動,A并不獲得礦山項目股權,不屬于11號令所稱境外投資,不適用11號令。
05、境內企業A在香港設立全資子公司a,a在香港設立全資子公司b,現A擬收購b,使其直接成為自己的子公司。請問,A收購b是否需要履行境外投資核準、備案手續?
答:如果境內企業A全資持有境外企業a,a全資持有境外企業b,在此情形下,A收購b并沒有獲得新增境外資產、權益,無需履行境外投資核準、備案手續。
06、境內律師事務所在境外新設分支機構,是否需要履行境外投資核準、備案手續?
答:根據11號令第二條和第六十一條,境內企業律師事務所通過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的,應按照11號令履行境外投資有關手續。
07、甲省(市)開展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內投資企業(QDIE)等試點工作,其中適用范圍可能包含境內企業投資獲得境外非上市企業股權、獲得境外上市企業非公開發行和交易的股票、投資境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構成境外投資的情形。投資主體通過QDII、QDLP、QDIE等途徑開展境外投資是否需要履行境外投資核準、備案手續?
答:投資主體通過QDII、QDLP、QDIE等途徑開展境外投資,有關投資活動屬于11號令第二條所稱境外投資的,投資主體應按照11號令履行境外投資有關手續。
08、境內企業A投標承包了一個境外工程項目,目前需要出資100萬美元用于項目材料、人工費等。以上情形是否需要履行發展改革部門境外投資核準、備案手續?
答:企業需說明該項目是不含投資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還是附帶投資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如果是不含投資的對外承包工程,前期費用墊資可以通過外匯管理部門經常項下有關途徑出資。如果是附帶投資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企業需就投資部分按照11號令履行境外投資有關手續。
09、境外企業B僅持有境內資產C,境內企業A收購B,該等行為是否屬于收購在境外無具體實業項目的投資平臺?
答:如果境外企業B僅持有境內資產C,不從事基金投資等相關活動,則境內企業A收購B不屬于投資境外無具體實業項目的投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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