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政策規定(發改委辦理指南)
| 更新時間 2024-12-01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辦理業務 境外投資備案辦理 辦理時間 1-3個月 增值服務 盡調報告/可研型報告/文件公證 聯系電話 13648085207 聯系手機 13648085207 聯系人 李經理 立即詢價 |
無論是境外上市還是其他境外投融資,福建企業企業若想開展境外投資活動首先必須辦理境外投資核準/備案(實踐中簡稱“ODI備案”),獲得相應證書。故本文將主要通過福建省發改委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流程的介紹并結合備案中的審查要點,以期為有相關需求的企業提供參考,助力企業資金合規出境。
一、基本步驟
進入福建省政務服務網站,搜索“境外投資項目備案核準(地方企業投資3億美元以下非敏感類境外投資項目)”即可,關于福建省發改委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手續具體內容可咨詢鑫達李經理,全國代辦。
二、福建發改委境外投資備案受理條件
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以下且不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地方企業境外投資項目。
三、福建發改委境外投資備案政策依據
1、《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號)第四條:投資主體開展境外投資,應當履行境外投資項目(以下稱“項目”)核準、備案等手續,報告有關信息,配合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實行核準管理的范圍是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開展的敏感類項目。核準機關是國家發展改革委。 第十四條:實行備案管理的范圍是投資主體直接開展的非敏感類項目,也即涉及投資主體直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的非敏感類項目。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中,投資主體是中央管理企業(含中央管理金融企業、國務院或國務院所屬機構直接管理的企業,下同)的,備案機關是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主體是地方企業,且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的,備案機關是國家發展改革委。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
四、福建發改委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材料
1、境外投資項目備案變更表
2、境外投資項目變更的申請文件:投資主體應當在有關情形發生前向出具該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的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一) 投資主體增加或減少; (二) 投資地點發生重大變化; (三) 主要內容和規模發生重大變化; (四) 中方投資額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原核準、備案金額的20%,或中方投資額變化1億美元及以上; (五) 需要對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有關內容進行重大調整的其他情形。 核準機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變更核準的書面決定。備案機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變更備案的書面決定。 第三十五條 核準文件、備案通知書有效期2年。確需延長有效期的,投資主體應當在有效期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出具該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的機關提出延長有效期的申請。 核準機關應當在受理延期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延長核準文件有效期的書面決定。備案機關應當在受理延期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延長備案通知書有效期的書面決定。
五、福建發改委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流程
1、受理:行政服務中心接收申報材料,所交材料齊全的,簽發《收件清單表》;所交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簽發《一次性告知書》。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申請人可當場更正。如所交材料齊全,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決定,并簽發《受理通知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2、處室審核:在受理項目申請報告后,由審批辦會同專業處室對內容進行審核。如有必要,專業處室在受理后4個工作日內,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進行評估論證。對于特別重大的項目,將委托專家評估。接受委托的工程咨詢機構應在項目核準機關要求的時間內提交評估報告,并對評估結論負責。如涉及其它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專業處室將向相關部門發出征求意見。相關部門自收到征求意見函及有關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交書面反饋意見,逾期不反饋的視為同意。對于可能會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項目,專業處室將采取適當方式征求公眾意見。
3、審批決定:在受理項目申請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對項目申請報告許可的決定。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簽發《審批通知書送達回執單》;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簽發《否定報備情況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將延長10個工作日。
鑫達咨詢提供全面的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服務,如有疑問或需協助,請隨時咨詢李經理,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本文由李經理個人撰寫,未經許可嚴禁AI洗稿與抄襲,侵權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