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企業投資老撾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手續解讀
| 更新時間 2024-12-01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辦理業務 境外投資備案_odi備案登記 辦理時間 1-3個月 增值服務 盡調報告/可研型報告/文件公證 聯系電話 13648085207 聯系手機 13648085207 聯系人 李經理 立即詢價 |
中國企業對老撾投資或直接出資注冊老撾公司,需要根據中資企業類型及投資項目類型或須向發改委、商務部、外管局(銀行),獲得境外投資備案相關證書后才可以對老投資。實踐過程中存在如下兩個疑難問題:
1. 先在老撾辦理企業營業執照,然后再在中國境內申請核準或備案?還是必須先在中國境內申請核準或備案,然后再在老撾辦理企業營業執照?
上述流程,各省市主管部門的答復不一致,實踐中以先在中國境內申請核準或備案,然后再在老撾辦理企業營業執照的案例居多。但也不乏先在老撾辦理企業營業執照,然后再在中國境內申請核準或備案的情形。
2. 在中國大陸以外的中資企業對老撾進行再投資,是否需要中國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或備案?
舉例說明:大陸中資A企業持有香港B企業的的股份,并通過香港B企業持有老撾C企業的股份。就大陸中資A企業控股子公司香港B企業再投資設立老撾C企業事宜,大陸中資A企業是否需要辦理項目核準或備案手續?
根據:
(1)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32條,“屬于核準、備案管理范圍的項目,投資主體應當在項目實施前取得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本辦法所稱項目實施前,是指投資主體或其控制的境外企業為項目投入資產、權益(已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辦理核準、備案的項目前期費用除外)或提供融資、擔保之前”;
(2)中國《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25條,“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開展境外再投資,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續后,企業應當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A. 如大陸中資A企業控股子公司香港B企業尚未向老撾C企業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老撾C企業尚在進行前期的市場調研階段,尚未實質性開展經營活動,沒有向中國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報告的并不違反相關法規的規定。
B. 如大陸中資A企業控股子公司香港B企業已向老撾C企業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或老撾C企業已實質性開展經營活動,但沒有向中國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報告的,則違反相關法規的規定。
下面為投資老撾的中國企業詳細講解一下境外投資備案手續的知識點。
01 國家發改委境外投資備案手續辦理辦理指南
一、國家發改委部門針對境外投資項目的監管政策
按照《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第11號,以下簡稱“11號令”)的規定,發改部門根據企業類型、投資金額和投資流向分為備案和核準監管的方式。鑫達李經理將用下面這張圖詳細講解國家發改委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時對項目的監管要求。
二、發改委申請境外投資備案材料
以向深圳市發改委申請辦理并購境外公司(并購目標公司股東為外方)備案為例:
1、投資主體注冊登記證明文件
2、追溯至實際控制人的投資主體股權架構圖
3、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
4、Zui新經審計的投資主體財務報表
5、投資主體投資決策文件
6、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或類似文件
7、證明投資資金來源真實合規的支持性文件
8、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以深圳發改委為抬頭)
三、發改委申請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流程
四、發改委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案例講解
A.注冊地位于深圳的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不考慮子公司層級)被認定為中央企業的,如以此類主體作為投資主體進行境外投資,須報請國家發改委備案或核準。此時,實際的項目審查周期將顯著長于深圳發改委審批周期。
B.關于國有實際控制企業的認定,筆者認為可以參照Zui新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2號)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但,在項目實際操作過程中,發改部門監管認定標準動態性特征明顯。因此,在實際操作時需要對項目進行個案(CasebyCase)分析。
C.Zui新一期資產負債表凈資產為負的企業難以通過發改部門評審。企業在進行境外投資前應從財務角度充分論證該境外投資行為的商業合理性。
02 國家商務部境外投資備案手續辦理指南
一、國家商務部門針對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監管機制
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以下簡稱“3號令”)與《對外投資備案(核準)報告暫行辦法》(商合發〔2018〕24號)的規定,對于不同企業類型和投資流向進行分類監管。
以深圳為例,以駐深中央企業為投資主體或涉及敏感類項目的境外投資,應報商務部備案或核準;不涉及前述情形且注冊地為深圳的企業,在前海自貿區內注冊的,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備案,在前海自貿區外注冊的,報深圳市商務局備案。
二、商務部境外投資項目備案材料清單
以向深圳市商務局申請辦理并購境外公司的投資備案為例:
1、境外投資備案表
2、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
3、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或并購的章程(合同、協議)并購盡職調查報告
4、境內投資主體董事會決議或出資決議
5、營業執照
6、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以深圳市商務局為抬頭)
三、商務部境外投資項目備案流程
四、商務部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案例講解項目實操
A.根據筆者Zui近代理的項目經驗,注冊地位于深圳前海、國有成分所占股比超過50%的企業(不考慮子公司層級)將被認定為中央企業。此類境外投資須報請商務部備案。企業進行投資項目籌劃時,對因此帶來的時間成本應予以充分考慮。
B.商務部門對于境內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投資的備案或核準申請,目前為不予受理的監管狀態。換言之,目前一般企業進行境外金融項目不可通過商務部門的審批,如涉及資金出境應提前與外匯登記部門溝通,就前置ODI證書事項進行確認。
03國家外管局外匯登記流程
(a) 提交登記材料
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境內機構獲得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后,應該持下列材料辦理ODI外匯登記:
提交相關書面申請并按要求填寫《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申請表》;
外匯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材料,此處證明材料通常可以由銀行或金融機構或相應的融資機構視視情況出具;
境內機構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對該項投資的核準文件或證書(即發改委和商務部);
如果發生前期費用匯出的,提供相關說明文件及匯出憑證;
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b) 頒發外匯登記證
外匯局審核上述材料無誤后,在相關業務系統中登記有關情況,并向境內機構頒發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境內機構應憑其辦理境外直接投資項下的外匯收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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